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详细内容
规章制度
 
学校文件 >> 正文
南昌理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
日期:2021-12-09 16:27:42  发布人:nclgjsj  浏览量:334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专科学生的实验教学、实践性技能教学等教学环节。
二、实验课教学和计算机上机课时计算方法。
1.实验课和公共计算机课上机的指导老师的课时按每2节课计1个教学课时
来核算(特殊情况令做安排),专业课上机的课时按正常课时计算。
2.校内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及校外社会实践每班指导教师不超过 3 人,每
周计五天,每天必须指导完整的 6 课时(每节课都不能迟到、早退),指导教师
当日有理论课任务的按实际上理论课的课时扣除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的课时数。
(1)一人指导一个班:每天计 4 课时;
(2)二人指导一个班:每天每人计 3 课时;
(3)三人指导一个班:每天每人计 2 课时。
3.校外实习、实训指导和毕业实习。
(1)联系实习及业务费由院系行政经费解决。
(2)校外实习等社会实践由专业教师带队,一人带队每天计 4 课时;二人
带队每天每人计 3 课时,每周计 5 天。
(3)校外实训等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课时,按每班每周总 20 课时,由院系领
导安排分配。
(4)学生毕业实习费用及交通费用全部由学生支付,外出实习须经学校批
准。
三、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的指导费核算方法:
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按周数进行(一般为 6-8 周),一般由讲师及讲师
以上职称的教师来承担。具体方案如下:
(1)文管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论文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 8 课时来计算;
(2)理工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由设计、论文和答辩三部分
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 10 课时来计算;
(3)艺术类:音乐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论文和答辩两部分
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 8 课时来计算;艺术设计类学生主
要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由设计、论文和答辩三部分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
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 8 课时来计算;
四、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的审核及发放
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实验、上机课的课时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费和其
他的实践技能教学环节的课时费(单独列表)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
科审核,经院领导签字批准后再由财务处发放课时费。若指导教师在实践、实验
等教学环节出现 3 次以上(含 3 次)教学事故,经审核确认后,扣除课时费。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核发:nclgjsj 点击数:334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