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秩序平稳、实现 “平安校园”的创建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预防安全事故,依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南理校发【2015】97号文件、《南昌理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教育办法》南理校发【2015】95号文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与各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_日。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各类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三、管理责任:
1、学院主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符合需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3、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保证落到实处。
4、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5、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都已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各项操作流程,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个人防护措施齐备到位。
6、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得到妥善处理,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的管理科学、规范。
7、化学试剂库中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存放科学、领用登记完善、有专人管理。
8、各台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并保证安全使用。
9、 特种设备实行特种行业管理部门的年检制度,保证实验设备的安全运行。
10、优化实验室环境,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11、实验室不擅自改造,不乱接水电,不乱堆物品,不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12、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各类隐患;识别重大危险源并制订安全预案。
13、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确定本单位突发事故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和具体联系方式报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14、各相关人员熟知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15、结合本学院(部)实际与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二级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建立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6、其它未列明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相关事宜,严格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
17、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按照《南昌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南理校发【2015】96号文件及相关文件执行。
18、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履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责任单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处(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下达责任人: 责 任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