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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8 17:42:59  发布人:nclgjsj  浏览量:192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
工作会议以及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大学生创
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中
心的建设与发展,现启动 2021 年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教学、管理、资源、队伍和信息化
— 1 —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
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学生的
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重视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协同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
尖创新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与标准
根据实验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
线,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评价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和质量标
准。建立以实验教学中心为依托,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
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重视基本规范的养成,重视基
础能力的培养,重视与科学前沿、工程实际和社会应用实践的
密切联系。
(三)先进的实验教学方式方法
创新和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积极
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重点实行以学生为本
的基于问题、项目、案例的互动式、研讨式教学方式和自主、
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相结合,
虚拟仿真与真实体验相结合,基本技能规范训练与创新能力培
养相结合,有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多样化成才。
(四)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
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的措
施,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建设实验教学与理论
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
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重
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的选拔和使用,加大人员培养培训力度,
拓宽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人员交流的途径。形成
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授负责,热爱实验教学,教育理念先
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信息技术水平高,实践经
验丰富,勇于创新的实验教学队伍。
(五)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
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符合教学要求,体现专业特色,适应科
技、工程和社会应用实践的变化和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实验教学资源及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高,运行维护保障充分。环
境、安全、环保符合国家规范。创造性地开展体现学科专业实
验教学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实验教学文化建设。
(六)先进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
坚持科学规划、资源整合、开放共享、高效管理原则,对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对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
资源进行整合,建设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理
顺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制,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建设有利于
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建立健全评价与保障
机制,完善并落实实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创新对外交流与合
作模式,营造有利于实践育人的良好条件。
(七)先进的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
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信息技术在实验
教学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建设普通实验教学、研究性实验教学
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建立统一的实验
教学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实验内容、空间、时间、人员、
仪器设备等的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推动课程管理、师生交流、
教学评价的信息化。持续提高实验教学队伍应用信息技术的能
力。
(八)突出的建设成果与示范作用
实验教学中心特色鲜明,实验教学效果显著,建设成果丰
富,受益面广,学生实验兴趣浓厚,自主学习能力增强,实践
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申报范围
1.本批次拟遴选 30 个左右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从国家
急需紧缺学科和对接我省“2+6+N”产业的战略新兴专业领域中
遴选。原则上从以下学科专业领域遴选:
(1)应用学科领域: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
核科学与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核心材料、生物技术、公共
卫生。
(2)交叉学科领域: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储能技术。
(3)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经济学、
中共党史、涉外法治、国际新闻传播、考古学。(4)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
食品、汽车、航空、中医药、移动物联网、半导体照明、虚拟
现实(VR)、节能环保等“2+6+N”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
2.各高校应在统筹考虑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申
报,每位专任教师原则上一人参加一个项目。
3.对省教育厅 2006—2009 年认定的五批次共 120 个省级实
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重新核定,实行退出机制。
三、申报程序
1.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依据
申报原则,择优遴选,认真组织推荐。
2.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指标
体系详见附件 1,评审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
议后发文公布。
四、管理与考核
1.团队成员发生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
的,撤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称号。
2.示范中心须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应包括示范中心基本数
据、示范辐射和改革建设的主要工作与成效等。
3.各高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示范中心进行年
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省教育厅对示范中心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结果分为
合格、整改、不合格三类,对评估结果为整改的示范中心要求
限期整改。
5.对示范中心进行动态调整,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整改
后仍不合格的示范中心,撤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称号。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须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要求签字盖章版,
PDF 格式,容量不超过 10M)(见附件 2);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
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要求 MP4 格式,尺
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 分钟);
3.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
章制度、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请精炼支撑材料,要
求 PDF 格式,容量不超过 50M);
4.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
(二)省教育厅 2006—2009 年认定的 120 个省级实验教学
示范中心须报送以下材料:
1.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报告(2006—2009)(附
件 4);
2.学校有关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
章制度、建设成果等必须的支撑材料。(请精炼支撑材料,要
求 PDF 格式,容量不超过 50M);
3.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2006—2009)(见附件 5)。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各高校确定 1 名联系人,加入工作联络 QQ 群(群号
为 581250980),填写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校级联系人
信息表(详见附件 6)电子版,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前发送至邮
箱 ncuspyzyy@163.com。
(二)2021 年 10 月 10 日后,申报人可登录网址
jxlab.ncu.edu.cn,了解申报要求,并于 11 月 20 日之前完成
线上填报。
(三)各高校联系人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之前完成校内审
核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 3 和 5),以 PDF 形式发送至邮
箱 ncuspyzyy@163.com。
(联系人:技术支持 刘晓玲,13701693060;申报工作 江西
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张颖颖(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
验室管理处),13767005356;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高教处高
庆,0791—86765165。)
附件:1.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2.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3.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
4.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报告(2006—
2009)
5.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2006—2009)
6.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校级联系人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1 年 9 月 27 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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